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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三公局和通府项目管桩采购招标公告和田

文章来源:学以娱乐网  |  2022-11-24

中交三公局和通府项目管桩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和通府项目经理部

物资采购

招标编号:建筑公司2021-36-和通府-管桩

1. 招标条件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和通府项目经理部已建设成立,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对工程需用的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进行招标采购,招标人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分公司。

2. 项目概况、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和通府项目为住宅和公用配套,为汕头市龙湖区东海岸新城新津片区E组团用地,共分为3个地块,E01-01地块为防护绿地(G2)、E01-02地块为公园绿地(G1)、E01-03地块为二类住宅用地(R21)。东南向为津湾东七街,西南向为津湾东八街,西北向为港澳路,东北向为津河路项目布置2幢14层(第1、7幢)、4幢17层(第2、3、5、6幢)、4幢30层(第8、11、12、16幢)和4幢31层(第9、10、13、15幢)的高层住宅,第13、15幢之间设一层的裙房,设两层地下停车库,总建筑面积为230840.4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72567.80㎡,地下建筑面积为58272.60㎡。地下二层局部有人防,塔楼主体结构为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地下室部分为框架结构,桩基筏板基础。

2.2招标内容: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

2.3特别说明:因本项目部分工程量核算事宜,部分招标物资数量存在数量差异,以最终需求量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

(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1年6 月 29 日 10:00 至2021年7 月 5日 10:00 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点击参与并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购买:不收取标书款。

4.3不邮购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5.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上传投标文件,请上传PDF版投标文件详细可以参照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中供应商注意事项。投标报价页。

交的时间为:2021年7 月 14日 10:00 前。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7 月 14日 10:00 止,2021年7 月 14日 10:00 开标。

5.2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次招标分两个包件。

5.4投标保证金:5万元/整标。

5.5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2021年7 月 14日 10:00 时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5.6 在汇款单据上注明“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和通府项目管桩投标保证金-包件号”。

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帐 号:01-10-000495-01

6. 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进行。

7. 招标人信息

招 标 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分公司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高家园四区10号楼

项目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东海岸新城津河路与汕澳路

公司联系人:关 婵联系电话:18612925559

项目联系人:李国召联系电话:18568261206

电子邮箱:2403047666@qq.com

招标物资及包件划分

包件号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

数量

交货地点

收货人

交货条件

交货期

单位

GZ

1

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

500AB

31542.00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和通府项目经理部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和通府项目经理部

符合各项质量、技术指标、工地现场验收交货,数量以实际收货数量为准。

2021年7月至本工程结束。

2

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

400AB

66988.00

合计:

98530.00

技术要求:

本工程采用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桩身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80,管桩类型为AB型, 其抗弯性能必须达到国家标准《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GB13476-2009有关规定要求。本工程所采用管桩的规格、构造与质量应满足《锤击式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基础技术规程》DBJ/T15-22-2008的各项要求。

1.结算支付方式:

双方每个月20号办理对账结算手续,结算审批完成后一个月内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5%,剩余5%的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扣除的质保金在签订终止合同协议后一个月内无息返还给乙方。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供方对产品的质量应承担的保证责任。若质保期内因乙方供应材料出现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在质保金及剩余货款中扣除相应款项。

若业主计量原因,工程款无法及时拨付时,甲方可适当延迟付款时间,乙方应给予理解、支持。

2.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10万元。履约保证金在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终止协议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分公司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高家园四区10号楼

项目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东海岸新城津河路与汕澳路

公司联系人:关 婵联系电话:18612925559

项目联系人:李国召联系电话:18568261206

电子邮箱:2403047666@qq.com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分公司

2021年6 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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